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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买卖合同

时间:2024-06-08 23:58:42
房地产买卖合同15篇

房地产买卖合同15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房地产买卖合同1

买受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愿意委托居间方(以下简称乙方)上海延盛房地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列条件购买出售方(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_所有的房屋。

一、甲方对所购买的房屋已充分了解并同意按下列条件购买:

二、意向金的支付及有效期限约定:

甲方同意于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同时支付元整(人民币/美元),作为购房意向金。本合同自甲方签署之日起2日内为购房考虑期(购房考虑期是指:甲方在支付了购房意向金后可以在这段时间内确定是否购买该房),在考虑期内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委托购买行为(须以书面形式),并取回购房意向金,如超过考虑期甲方无任何书面异议,则视甲方已完全确定上述购买行为,从超出考虑期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为购房确认期(购房确认期是指:在有效期内当丙方在本合同中签字确认后甲方均表示确认),如超出确认期丙方尚未确认或本合同所列条件不为丙方所接受,则本合同终止,甲方所付之意向金立即无息返还。

三、意向金转为购房定金及甲方违约约定:(特别提示)

当丙方于确认期内在本合同中签字同意甲方所列购房条件后,则甲方同意将上述意向金自动转为购房定金给丙方。如到时甲方提出反悔不买或不按乙方通知的期限前来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的,视为违约,则甲方无权要求返回定金,丙方则按佣金额的50%支付给乙方作为前期服务费。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本条款已作特别提示,请仔细阅读本条款并请予签字确认,甲方:

四、甲方的义务:在本合同之有效确认期内,丙方同意出售并签字确认后,甲方以丙方签字确认为准之日起5日内,依乙方安排至乙方处与丙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或商品房预售/出售合同。

五、乙方的义务:乙方负责为甲、丙双方代书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或商品房预售/出售合同,同时乙方协助甲、丙双方办理产权交易过户手续、按揭贷款手续、房屋交接手续等相关手续。

六、甲方之服务报酬支付:甲方与丙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出售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等同时应按成交总价款的1%,作为服务报酬(佣金)支付给乙方。

七、乙方未按上述第五条款乙方应履行的义务进行操作的,则乙方应向甲、丙双方支付违约金,其金额按上述成交总价款的1%计。

八、甲方在与丙方成交时,甲方应依法负担的有关税、费均由甲方负责自行缴纳。

甲方姓名: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乙方:上海延盛房地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号:31010620xx217店长:____________联络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业经纪人:__________证号_______________联络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络电话: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九.丙方意见及义务

丙方同意按上述甲方之购买条件出售,并同意在签字之日起5日内依上海延盛房地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乙方)安排,至乙方处与甲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合同/出售合同等。

十、丙方之服务报酬支付

丙方与甲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出售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等同时应按成交总价款的1%,作为服务报酬(佣金)支付给乙方。

十一、丙方违约之约定:(特别提示)

若丙方同意依甲方之购买条件出售并在本合同上签字后,有反悔不卖或不按上述约定的5日期限前来签订标准买卖合同的视为违约,丙方应双倍返回定金给甲方。甲方则按佣金额的50%支付给乙方作为前期服务费。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本条款已作特别提示,请仔细阅读本条款并请予签字确认,丙方:

十二、丙方在与甲方成交时,丙方应依法负担的有关税、费均由丙方负责自行缴纳。

丙方姓名: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乙方:上海延盛房地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号:31010620xx217店长:____________联络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业经纪人:__________证号_______________联络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络电话: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房地产买卖合同2

买方(甲方):

身份证:

买方(乙方):

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买卖相关法律,就甲方将所有权所属的房屋出售给乙方等相关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自己的房屋及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房屋具体状况如下:房屋坐落在

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整。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交付元整,剩余元,限年月日付清。

第三条:签订合同日期前,该房屋所有债务,贷款,水电,物业等由甲方负责还清。

第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按本合同规定履行。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年月日

房地产买卖合同3

深( )居间第( )号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各方当事人签订本合同前,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和二手房购房指引(交易场所现场悬挂)的内容,房地产买卖合同范本。

2、本合同文本由“深圳市二手房网上交易系统”生成,合同各方经协商,可对本合同的内容作修改、补充,修改、补充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3、买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当对本合同所涉房地产进行实地考察,对房地产周围的环境、交通、学校及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学位、户口等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卖方有义务如实提供包括产权状况、租赁情况、户口等有可能影响交易的真实信息。

4、为保证交易资金安全,建议买卖双方通过银行第三方托管方式进行资金监管,并以协 ……此处隐藏19607个字……>二、本项目共有部位、共用设施的用途、设计和项目名称等的变更,卖方应当征得全体受让人五分之四以上的同意并经公证后,向深圳市规划设计主管部门申报,经批准后方可进行相关变更,并应自变更方案获批准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所有购房者。

不同意变更的买方有权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做出解除合同的书面决定;卖方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买方的,买方亦可解除合同。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须在买方通知解除合同之日起10日内,退还买方已付购房款并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同时按本房地产总价款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不解除合同的,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卖方不按上述约定的条件擅自改变原有规划设计的,买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解除合同,卖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有关约定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权利之瑕疵担保]

卖方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方主张对本房地产的任何权利。由于卖方的原因造成买方无法取得或者丧失本房地产所有权,或者所有权受到限制的,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有关约定承担责任。

买方在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对本房地产享有权利的,不适用前款之约定。

买方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本房地产主张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是卖方提供了适当担保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办证义务]

卖方应在取得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之日起180天内,完成本房地产项目的房地产初始登记。

在将本房地产交付给买方之日起240日内卖方应选择下列第种方式为买方办理《房地产证》:

壹、书面通知买方共同(或委托卖方)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办理《房地产证》;

贰、待初始登记时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出具本房地产卖方委托买方自行登记办证的备案申请,买方于本房地产项目初始登记后径自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办理《房地产证》。

办理《房地产证》的有关税费,按国家、省、市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第二十二条[延期办证的违约责任]

如卖方未履行相关义务造成买方不能按约定期限取得《房地产证》的,卖方自本房地产交付之日后的第240日起,按日向买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如延期办证的时间达到120日,则买方有权在该120日届满之日起半年内解除合同。

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当自买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10日内退还买方已付购房款并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同时按本房地产总价款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买方实际损失的,卖方应补偿其差额。

买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房地产交付之日后第240日起至买方实际取得《房地产证》之日止,卖方按日向买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结构与用途禁制]

本房地产仅作使用,买方不得改变该房地产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若违反此约定,买方应承担恢复原状的责任,造成卖方或第三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前期物业管理]

卖方应依照物业管理法规规定,以招标/协议方式聘请具有级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________对本项目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

特区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2年,业主委员会在此期间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应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并行使《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但不得终止委托管理合同;宝安、龙岗两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2年(自首个业主入伙之日起计),但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物业管理费由买方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交纳,本体维修基金由买方按政府规定的标准交纳。

卖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前向买方明示其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所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

买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同时签署本房地产项目的业主临时公约。

卖方应依法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物业管理用房,其位置见附图6。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尚未交付的房地产,由卖方按政府规定的标准交付本体维修基金,并自首次入伙之日起按本条第三款约定的标准交付物业管理费。

卖方应按物业管理法规规定交纳公用设施专用基金。

第二十五条[文件便利]

卖方应当将本房地产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或者其复印件提供给买方,并有向买方提供查阅、复印、摘抄以下文件的便利之义务: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及《房地产预售许可证》;

(二)主管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立面图、楼层平面图、分户平面图;

(三)卖方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六条[合同备案]

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作备案登记。

如卖方未履行此项义务,造成买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买方有权督促卖方履行备案义务。

第二十七条[通知与送达]

本合同中通知均采用书面形式。通知书如系单位发出应加盖公章,如系个人发出应有签名。如无盖章或签名,视为未通知。买卖双方在收到对方的书面通知时,应当签收。

买卖双方地址以本合同载明的通讯地址为准。如地址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未通知或延迟通知的,由其承担法律后果。

第二十八条[附件与合同组成]

买卖双方可约定其他条款列于附件五中。

附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方为有效。

本合同的附件及附图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卖方所做的售楼广告、售楼书等符合要约条件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卖方应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纠纷处理]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壹、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贰、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叁、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包括附件及附图,共页,为一式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交有关部门。每份合同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条[补充和修改]

对本示范文本内容的任何补充和修改,除非是由买方提出的,否则均被视为由卖方提供的格式条款。

第三十二条[生效]

本合同自公证/签章/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起生效。

卖方(签章):__________买方(签章):________

卖方代理人(签章):____买方代理人(签章):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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