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承包合同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快递承包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快递承包合同1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乙方在全面了解甲方的经营状况、运作模式等基础上,自愿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服从甲方统一品牌、统一公司形象、统一运作模式、统一价格结算、统一服务标准等有关规定,申请作为甲方的加盟承包商,双方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经营范围及特别约定
1、甲方授权乙方在派件(操作区域明细见附件),乙方不得超出此区域经营业务,业务经营范围不得超过甲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乙方变更、新增经营场所以及在甲方的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均需及时(最迟两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2、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从事业务,乙方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进行活动,独立核算、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第二条合同变更、终止和续签
1、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签署后按规定或约定时间内乙方须将风险保证金、首次物资费汇入甲方指定账号,如违反则视同合同未生效。
3、在合同正常执行期间,如乙方提出终止或变更,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继续保障操作,最长不超过30天。甲方确定乙方停止操作后,在30天内与乙方清理完毕所有的账务。如乙方故意拖欠甲方费用,自停止货物操作之日起,每日按甲方提供的欠款数额收取乙方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4、双方终止合同并解决完所有争议后,甲方抵扣乙方所欠费用后将剩余的保证金、于3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乙方。
第三条相关费用及支付
1、乙方在签订合同后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作为加盟费,以确保乙方获得该区域范围的百世通快递业务的经营权。
2、乙方在签订合同后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规范经营,维护百世通快递的声誉,如果出现丢件,损坏件,不及时派送,以及引起客户投诉的,甲方有权让乙方承担相应的费用,或从遗失风险押金中扣除。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在开展门到门服务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百世通快递的形象、声誉,切实保障双方的利益,严格保守商业秘密。
2、甲方对乙方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指导、提供相关资料,配合指导使用相关软件、系统等;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操作规定、考核要求和服务规范等。
3、乙方须接受甲方统一管理与义务指导,并承诺无条件实施约定服务区域内的派送(详见附件),及时、高效完成甲方赋予的任务,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与理由加以拒绝或延迟派送义务。
4、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百世通快递相关操作规定和百汇通总部的网络管理规定,乙方将已派送货物签单全部返还甲方;甲方对乙方的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5、乙方使用甲方工作单承揽的业务,必须通过甲方承运,不得通过其它快递公司或货运代理承运;除到付运费和代收货款外,送货方不得向收货人收取任何费用。
6、乙方对消费者的投诉应当及时处理,对造成消费者权益损害的,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因乙方的原因,消费者直接向甲方投诉的,甲方认为乙方确有过错,甲方直接向消费者偿付的,甲方有权直接从遗失风险押金中扣除。
7、因乙方或其职员的故意或过失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或者存在其雇员违法或侵害他人权利的行为,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如因此使甲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偿。
8、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对甲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乙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致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有权要求其赔偿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9、乙方的经营风险、法律责任和所加盟经营区域的业务开发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有关或相关连带责任。
10、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乙方及其雇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五条结算条款
1、代收款与其它费用分别结算。乙方将当天收到的代收款及时存到网银账户,最晚不到超过次日12:00,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拖延或抵扣,存款的同时需要向甲方提供存款项目明细。
2、到付款、派送费、保险费、到付款税金,甲方每月与乙方结算一次,结算周期为1-31日。
3、结算业务时,如发生价格纠纷、服务质量纠纷、服务事故等情况,责任双方已协商一致的应在本月结算完毕。如果纠纷、事故未能解决或双方未能取得一致意见则相关问题件的'费用结算顺延至纠纷、事故解决后再行结算,最迟不超过结算期满后1个月,不得影响其它正常件的结算。
4、乙方购买甲方工作单、物料、装备时,应先将款存入甲方网银账户,甲方确认到款后再行发货。
第六条经营权的转让
1、本合同是甲乙双方基于彼此信任而签订,除乙方违规操作或者条件发生变化不再适合作为百世通快递加盟成员,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将乙方经营区域的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
2、乙方因投资发生变化、人员结构变动、经营不善等原因需要转让经营权的,得提前30日向甲方申报,待甲方审定后方可办理手续。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将风险保证金、网络结算预付款等费用支付给甲方以及签约后7日内仍不能运作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按照保证金的50%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的运单,每丢失一份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元/单的违约金,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已派送货物乙方不能按规定返回签收单的,乙方承担50元/单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无法收款的,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不能按照规定返回到付款、代收款的,甲方将根据200元/天的标准进行处罚。超过2天未返款的,甲方暂停合作;超过7天未返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保证金不予返还。
4、因派送方责任造成货物延误、丢失或破损的,严格按照《百汇通网络管理手册》的相关规定确定责任及赔偿,责任方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按照裁定的应赔付总额赔偿给受损方,延期赔偿的,每迟延一天支付给损失金额1%的滞纳金,超过15天没有赔偿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保证金不予返还。
第八条风险转移
货物交接后,由接收方对货物的安全(包括但不限于:破损、丢失等)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 ……此处隐藏21129个字……
第一条:服务内容、区域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国内、国际物流(速递)服务业务。
第二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20__年 月 日至20__年 月 日。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对所托运的货物进行妥善包装,该包装应符合运输的要求及仓储保管的要求。如果托运易碎、易渗漏货物及危险品等特殊货物,应事先向乙方说明,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仓储保管、运输技术资料或文件。需特殊包装、加固时,乙方有义务提供此类服务,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负有协助、支持乙方开箱验货的义务。
3.2认真填写运输面单,将货物的名称、数量、收件人的地址、单位名称、收件人、联系方式等信息详细提供给乙方,如由于甲方提供信息错误,导致货物遗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3不得交寄易燃、易爆、易腐蚀或货币、非法出版物等国家明令禁止的禁运品。
3.4 按照约定价格及时支付运费的义务。
3.5 甲方有义务提供给乙方每天所发出的快件汇总信息,以便乙方及时录单,主动跟踪服务。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双方在货物交接时,应确认货物原始包装的完好,若发现包装有破损情况,甲方应及时知会乙方,由乙方按符合运输要求及仓储保管的标准包装货物,并有要求开箱验货的权利。
4.2将甲方交付的货物安全、完好、准时送达到甲方指定的地址和收件人或收件单位。
4.3如果甲方要求在同一派送区域内改变送货目的地,乙方有义务无偿提供服务。
4.4免费为甲方提供货物运输、签收的查询服务;
4.5及时向甲方通报货物运输的进展情况,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商议处理。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可以自行采取有利于甲方的处理办法,并及时将结果通知甲方。
第五条:送达及退回
5.1收件人收到乙方送达的货物时:
a.经检验确认货物无损坏、无缺失的,在回单上签收;
b.经检验发现货物有损坏、有缺失的,有权拒绝签收,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在得到甲方许可后,把货物退回甲方,甲方不承担此项运费(甲方责任除外),如果在乙方的通知72小时后未作出回复确认,按许可处理。
5.2无法送达:货物到达目的.地,因当天联系不到收件人或无法找到送货地址的,乙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甲方,三日内仍无法正常派送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将货物退回,发生费用(按附件价格标准执行)由甲方承担。
5.3由于乙方原因如途中损坏等造成货物被退回的,由乙方承担运费(快件被签收除外)。若因此致使甲方受到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费用与结算
6.1本合同所称快递运输费用的计算以乙方提供甲方专属快递单号下所记录的货物实际重量为基准,计量单位为1千克,首重不足1千克的按1千克计算;续重不足1千克的, 按1 千克计算,泡货按长_宽_高÷6000_价格计算。
6.2在费用核算无误后,由乙方依据费用总额开具正规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的7个工作日内,须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6.3费用的支付形式为:支票、银行转账、现金。
6.4甲方如果未能按时付款的,在最后期限延迟15个自然日,从16日开始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每日按3%计算,截至甲方付款为止(以付款凭证为据)。
第七条:保险及理赔
7.1运输过程中造成货物非人为遗失或毁损,价值人民币伍佰元以内的由乙方负责赔偿;赔偿标准以该票货物发票价格为准,超出伍佰元的快件,甲方若不购买保险,因乙方过错造成损毁或遗失的,乙方负责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伍佰元每票。乙方自遗失或毁损发生之日七日内,以现金方式赔付。若乙方未按此约定执行,甲方有权自行从乙方的运费中扣除。
7.2超出伍佰元的快件,甲方选择购买保险,保险费率为0.3%,发生遗失、短缺、毁损的,乙方按该票快件的保价金额进行赔补,但最高不超过壹万元每票。乙方可要求甲方提供该票快件实际价值的原始发票和相关材料。
7.3除不可抗力外,乙方应承担由于货物错运等原因造成的延误交付的责任。延误5日以内(含5日),每延误1个工作日,该票货物运输费用减免七分之一,延误超过7日(含7日),该票货物运输费用全免。
第八条:适用法律及争议处理
本合同所有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出现的任何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议不成的,交由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准则进行裁决。
第九条:保密
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都应向另一方提供相关操作信息、产品信息和电子档的客户汇总信息等其他营业信息。被提供的信息将被视为机密,所有权只属于提供信息方。接收信息方只能把另一方提供的信息用于本合同义务和职责的执行中。除本合同允许外,任何一方不应向其他第三方公开机密信息。第十条:其它
10.1本合同所指“以上”,不包括本数;“以下”“以内”含本数。
10.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日生效,有效期为壹年。
10.3双方如有超出本合同条文范围的事项,需提早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双方协商解决,另行约定。
10.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10.5本合同终止后,协议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当履行而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甲 方 : 乙 方 :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申
快递承包合同15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承包区域:
一、 对于承包区域内所有的快件与货物应当天派送,如当天未送达,则当天须作问题件处理,如未作问题件处理,造成的'延误与遗失按仲裁仲裁规定罚款,出货所造成的延误与遗失上报后按仲裁规定赔付。
二、 派费结算:
三、 货物保证金 元,合同期满如不续签,甲乙双方核算往来财务账目后,一个月后给以无息返还。
四、 如承包期限未满,承包人不愿履行承包合同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双方协商后解除合同。如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派件,由甲方提出,双方协商后解除合同。甲乙双方核算往来账目后,一个月后给以无息返还。
五、 如承包期限未满,承包人未履行承包合同,则货物保证金不予退还,如发生货物损毁,则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责任。
六、 本合同有效期为 ,自 至 止。
七、 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八、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法律效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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